logo1
logo2

化工学院学生党员评估制度

中共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党字〔20187

 

化工学院学生党员评估制度

建立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是新时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经过几年的调研和不断修改,《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学生党员评估暂行办法》已经在全院学生党员中开始实施。学院党委希望在实施过程中,广大党员要多提建议,以使评估制度不断完善。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化工学院党委决定在学生党员中开展党员评估的试点工作。此项工作是学院党委在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益尝试。

二、组织机构

为了使本项试点工作能扎实有效地开展,真正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的目的,学院党委决定成立学生党员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新强、张宏标

副组长:  张跃庭、单海、王素丹  

成 员:  赵冬梅、郑晓冰、安丹丹、张茜、封刚

  三、评估细则

(一)预测评指标:

为了能客观地对学生党员进行测评,本细则将从十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这十三个测评指标分别是:

1、政治纪律和立场                  

2、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学习

3、专业知识学习                        

4、先锋模范作用

5、接受组织考察和培养的自觉性

6、组织观念和组织原则

7、奉献精神

8、工作态度、作风和成绩

9、正直诚实

10、批评与自我批评

11、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12、群众关系

13、集体主义精神

(二)评估要求:(评估要求的内容与测评指标顺序号对应排列)

1、坚定不移的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学校的有关决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向组织反映;若组织维持原决定时,能坚决执行,并不公开发表不同言论。(5分)

2、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能够较好的掌握其基本观点。(6分)

3、自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学风严谨,求知欲强,有钻研和创新精神,成才意识强,学习成绩优秀。(8分)

4、能在平时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处处起带头作用,并能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带动他们积极向上,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8分)

5、自觉接受组织的考察和培养,能定期向组织进行思想汇报,对疑难和困惑及时请求组织帮忙解决,做到每季度至少有一次思想汇报,一年内至少有一次口头思想汇报。(4分)

6、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有高度的组织观念。(4分)

7、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工作任劳任怨,从不讲功名利禄,不计较个人得失,服从组织分配,勇挑重担,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5分)

8、对待工作责任感强,工作主动性强,思路开阔,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工作踏实、细致、原则性强,能经常汇报和请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切实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工作成绩显著。(5分)

9、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4分)

10、勇于剖析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定期向组织作批评与自我批评。(4分)

11、树立强烈的正义精神,对违纪和突发事件,能迅速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8分)

12、密切联系群众,能跟群众和睦相处,发扬互助精神,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引导群众向党组织靠拢,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给群众以信赖感。(4分)

13、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关心集体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做好各项后勤工作。(5分)

(三)、评估办法(扣分以扣完本项分为止):

第一部分党组织评估(70分),分为支部评估和党委核定两个环节。

1、对各级党组织的决议执行情况:(满分为4分,起评分为4分)

1A、对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执行者,不能得分。

1B、公开发表不同言论,在学生中造成极坏影响者,扣3分。

1C、公开发表不同言论,在学生中造成一定影响者,扣2分。

1D、有不同意见不向组织反映,消极执行者,扣1分。

2、每学期学生党支部要对学生党员进行党的理论、思想教育、形势与政治教育和党史知识等方面的考试,以得分情况并参考本人参加支部生活的出勤率来评定党员的本项得分:(满分8分,得分为2A—2F之一与2G两者之和)

2A、95分以上或属全体考生的前10%名者,得5分。

2B、85分以上或属全体考生的前30%—11%名者,得4分。

2C、75分以上或属全体考生的前60%—31%名者,得3分。

2D、65分以上或属全体考生的前80%—61%名者,得2分。

2E、65分以下或属全体考生的后20%名者,不得分。

2F、考试作弊者不能得分。

2G、支部每学期检查学生党员的学习笔记,按照优、良、中、及格、较差分别给予3、2、1、0、-2的加分。

3、专业课学习:(满分10分)

3A、平均分在90分以上者得10分。

3B、平均分在85分以上者得8分。

3C、平均分在80分以上者得7分。

3D、平均分在75分以上者得5分。

3E、平均分在70分以上者得4分。

3F、有一门课60分以下或平均分不足70分者不能得分。

3G、考试作弊者不能得分。

4、先锋模范作用:(满分8分,起评分8分)

4A、所在班级出现较大的违纪事件,根据情况扣3—5分。

4B、在布置打扫卫生的任务后,所在宿舍在检查时被提出批评者,扣2分。

4C、每学期学生党支部根据其上课出勤情况给予扣分,旷课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党员的出勤情况由学生班向党支部汇报。

4D、受到违纪处理者不能得分。

5、接受组织考察和培养的自觉性:(满分4分)

5A、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其中书面汇报一年大于等于6次者,得4分。

5B、能够向组织汇报思想,其中书面汇报一年为4—5次者,得3分。

5C、向组织汇报思想不积极,且书面汇报一年小于4次者,得2分。

5D、半年内没有一次思想汇报者,不能得分。

6、组织观念和组织原则:(满分6分,起评分6分)

6A、没有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在同学中造成较大的意见和影响者,扣4分。

6B、未经请假不参加组织生活者,一次扣1分。

6C、托人请假,但还未知是否被批准的情况下,便不来参加组织生活者,一次扣0.5分

6D、未按期缴纳党费者(要求每月交一次),一次扣1分。

7、奉献精神:(满分6分,起评分6分)

7A、主动向组织或集体提出个人劳务报酬者,扣2分。

7B、在工作上遇到挫折和困难时,提出辞职以寻求解脱者,扣2分。

7C、不想挑重担,拒绝当学生干部或工作主要负责人,对组织分配的任务有抵触情绪者,不能得分。

8、工作态度、作风和成绩:(满分4分)

8A、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平易近人,群众满意,学生党支部依实际情况给3-4分。

8B、工作中方法有不得当的地方,但能够得到同学们的认可,学生党支部依实际情况给1-2分。        

8C、对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拒绝接受者,不能得分。

8D、因缺乏责任心而严重失职,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者,不能得分。

9、正直诚实:(满分2分)

9A、对组织忠诚,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得2分。

9B、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得分:有弄虚作假现象者;向组织隐瞒事实真相者;组织在调查时不讲真话,提供虚假情况者。

10、批评与自我批评:(满分4分,A、B两项的和为本项得分)

自我批评:

10A1、能够对自己的缺点进行自我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能够积极发言,并能够及时改正者,得2分。

10A2、能够对自己的缺点进行自我批评,但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不够积极,改正不够及时者,得1分。

10A3、不能对自己的缺点进行自我批评者,不能得分。

批评:

10B1、能够及时向组织汇报他人的缺点,在民主生活会上能够积极发言,客观的提出别人的缺点,得2分。

10B2、能够及时向组织汇报他人的缺点,但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不积极,得1分

10B3、在民主生活会上随意发言,主观评定他人,不能得分。

11、与不良现象作斗争:(满分4分)

11A、对突发事件和违纪事件没有及时汇报或发生后不去制止,扣4分。

11B、对突发事件和违纪事件没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扣2分。

12、群众关系:(满分4分)

12A、优秀,得4分。

12B、较好,得3分。

12C、一般,得2分。

12D、较差,得1分。

12E、很差,不能得分。

本项的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很差,由各团支部向学生党支部作实事求是的评定。

13、集体主义精神:(满分6分)

13A、当要求参加集体活动时,借故推辞不参加者,不能得分。

13B、对集体活动起初曾推辞,但后来仍参加者,扣3分。

13C、对集体活动很少关心,不愿意主动做好后勤工作者,扣2分。

第二部分群众评估(30分)

由学院党委指派专人负责,组织非党员学生进行满意度测评。每班由学院随机抽取5—10人,然后各自无记名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即为该党员的群众评估成绩。

第三部分其他附加奖励和扣分:

奖分:

1、在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能挺身而出,表现突出者,给予1—10分加分。

2、维护校园稳定和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1—10分加分。

3、受到省、市、校、院个人表彰者,给予1—5分加分。

扣分:

1、被通报批评者扣1-5分。

2、受到学校行政处分者给予1—10分的减分。

3、班级、团支部在学院等级评估中列年级最后一位的班内党员扣1—3分。

第四部分总评:前三项相加。

四、评估后的教育工作

在评估结束后,各支部采用述责分析的方法将评估结果告知每位党员,以达到改正缺点和提高素质的目的。具体操作由以下四个步骤组成:

1、自我述责:即党员在支部大会上,阐述自己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行使的权利并进行自我批评。

2、相互批评:即其他党员对该党员进行党内相互批评,由党支部提出该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3、分析测评:即公布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党组织评估结果,将分析结果反馈给党员。

4、制定措施:即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支部的帮助下,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明确努力的目标。

五、说明:

1、本细则是大学生党员主要标准的具体化,是党员考察和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依据。

2、总分在90分以上且单项得分不为0者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学生党员综合评估每学年进行一次,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理论考试,第二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完成评估工作。第三周和第四周进行完成评估后的教育工作。

本评估要求每一位党员实事求是填写,并能按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第一手材料,如发现有虚报者,做违纪处理,取消参评“优秀共产党员”的资格。

4、思想汇报内容:

(1)汇报对《党章》或有关实事政治的学习心得、收获。

(2)反映自己或有关党员、同学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反映班集体、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情况。

(4)解剖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反映群众意见和向党组织提出建议和倡议。

5、本评估细则由学院党委最终解释。

 

 

 

 

                 中共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30


TOP